由國家家具及室內環境質檢中心、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等單位聯手起草的北京市地方標準《家具標識標注通則》,即日起通過市質監局官網公開征求意見。按照規定,如面板用實木木材,里面用人造板制造的家具,只能叫綜合類木家具,而不能稱為實木家具,更不能叫全實木家具。
《家具標識標注通則》將家具分為木制、金屬、軟體、玻璃、其他家具5具大類16小類,其中木制家具又分為全實木、實木、人造板類、綜合類木家具和紅木家具(紅木家具裝修效果圖)。明確規定,所有木質零部件(鏡子托板、壓條、五金配件除外)均采用實木鋸材或實木板材制作的家具,才能稱為全實木家具。基材采用實木鋸材或實木板材制作,表面沒有覆面處理的家具,叫實木家具。而基材采用實木、人造板等多種材料混合制作的家具,叫綜合類木家具。那種以纖維板、刨花板、膠合板、細木工板、層積材等人造板為基材制作的家具,只能叫人造板類家具。
同理,產品的外表(除沙發(沙發裝修效果圖)底部外)均使用天然動物皮革包覆的沙發,才能叫全皮沙發;產品外表的座面、靠背前面及上沿面、扶手內側面及上沿面部位(硬質材料扶手除外)均使用天然動物皮革包覆,其他外表部位(除座面底部外)可以使用人造革包覆的沙發,稱為皮沙發。
近年來,家具產品的投訴中材質糾紛占了很大的比例,主要就是銷售商在家具標識標注上“耍花槍”,存在不規范甚至惡意欺詐的行為,比如用花哨的名稱包裝低檔木材,人造板家具冒充實木家具,非紅木冒充紅木等。標準實施后,若發現家具材質標注名不副實,將對商家予以處罰。